8社福機構雜項比例偏高 佔總營運開支4%
發布時間: 2018/02/11 16:50
最後更新: 2018/02/11 16:50
在過去3年,全港有165間社福機構,受社會福行署整筆過撥款津貼。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(社總)翻查紀錄,發現有8間機構的雜項比例偏高,佔總營運開支超過4%;有機構的雜項開支更高達近3000萬港元,佔其他開支達22%。社總認為,雜項比例高得不尋常,擔心成為灰色地帶,令機構將津貼運用在非資助項目,又批評社署無履行監察公帑。
社總於去年11月至今年1月檢視165間非政府機構,發現有8間機構的雜項比例偏高,當中包括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、基督教靈實協會、香港神託會、東林念佛堂有限公司、思拔中心、香港晨曦會、香港宣教會社會服務處及香港遊樂場協會,他們的雜項佔其他開支高於20%及佔整體營運開支不高於4%。
以香港遊樂場協會為例,他們去年獲9000多萬港元整筆撥款,其雜項在2016至17年度達930多萬港元,佔其他開支達45%,以及總營運開支8.3%。
社總同時發現,有62間機構出現合共75項不同程度的帳目問題。在2016至17年度,有12%(約20間)機構的雜項佔其他開支超過2成,有1成機構雜項佔總營運開支超過4%。而在165間機構中,只有4間主動披露雜項內的開支項目,如醫療、保安等。
不少機構的帳目出錯,社總發現,以公積金帳目為例,有機構負數當正數,入帳數字錯誤,誤把累積盈餘列為當年盈餘,漏計部分開支等。有機構更3年以來都將撥款的虧蝕,放到翌年的帳目,明顯不符制度原則。
社總前會長、立法會前議員張國柱指出,他們曾詢問會計師的意見,在正常情況下,雜項約佔一間公司的總營運開支約4至5%,故認為社署應就周年財務報告,提供更清晰的項目列表,增加雜項開支的透明度,並訂明雜項開支不可超過其他開支2成及整體營運開支4%的規定。
他亦批評事件反映負責的會計師失職,社署亦監察不力,該總會將轉告會計師工會跟進。社總教育及研究部主任熊百祥建議,社署為機構安排培訓,及替中小型機構增加中央行政資助,以免再出現手民之誤的問題。